臺海網(微博)11月13日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南僑化工涉嫌在蕎麥面違法添加銅葉綠素鈉,又隱匿不報自行銷毀。桃園地檢署經6小時偵訊,認為南僑公司明知故犯,又急於規避刑責,裁定副總裁李勘文及急凍熟面部總經理周明芬各以100萬元(新臺幣整合負債,下同)交保;中壢廠廠長紀俊男50萬交保,另蕎麥面配方研發人員黃正忠(已離職)以20萬元交保。
  南僑化工於“大膳抹茶蕎麥面”添加銅葉綠素鈉,遭桃園縣衛生有巢氏房屋局重罰300萬,事後函送桃檢偵辦。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縣調站及檢察事務官兵分兩路搜索臺北總公司及南僑中壢廠,並帶回11名高層人士漏夜偵訊後,昨清晨4時30分許裁定交保。
  檢調表示,南僑化工自2003年起就在產品添加銅葉烤肉綠素鈉,2005年轉向統園公司進貨,而在2010年9月13日統園就主動發出“品名變更通知書”告知南僑所供應的添加物並非“天然葉綠素”,而是“銅葉綠素鈉”,但南僑卻明知故犯,繼續使用。
  再者,2004年台當局衛生部門(衛福部門前身)以正面表列何種添加物不得使用,2008年11月更明定銅葉綠素鈉為著色劑,規定不得使用於麵食類相關食品,但南僑委由律師卻辯護稱南僑僅“添加物超過使用範圍”,企圖規避“食品衛關鍵字生管理法”第49條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規定。
  法支票貼現界人士表示,若依南僑所言系“添加物超過使用範圍”,是否意味“老鼠藥”、“農藥”都可以加入食品中冒充添加物,然後再辯稱添加物超過使用範圍?
  責任編輯:劉強  (原標題:非法加料隱匿不報反自行銷毀南僑副總百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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