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江上壩住戶質疑村委通知繳納的250元路燈費、滅蚊費屬於亂收費,東莞物價部門稱沒有這一收費項目
  羊城晚報訊 記者餘寶珠報道:路燈費每年每戶130元,滅蚊費每年每戶120元,合計250元。最近,萬江壩頭上壩村委會下發了一則通知,要求各住戶到社區繳納2014年度的路燈費和滅蚊費。
  路燈的電費和維護費用要住戶交費買單?滅蚊還能單獨收費?對此,東莞市物價部門6日回應羊城晚報記者稱,東莞並無路燈費和滅蚊費這些收費項目,建議住戶保留收費憑證向物價部門投訴。
  村委
  路燈滅蚊費需住戶分攤
  “路燈不是公共服務嗎,怎麼還要我們額外交費?”收到村委會的通知後,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住戶向羊城晚報記者提出質疑,認為這兩項收費屬於亂收費項目。
  但對於居民的質疑,萬江壩頭社區卻並不認同。記者6日以村內住戶身份向壩頭社區工作人員咨詢相關費用的收取情況,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一費用並非今年開始征收的,去年也有收取的,屬於正常收費。“社區每個月都定時滅蚊,環境維護這些費用自然要由住戶來分攤”。這位工作人員表示,社區並沒有收取住戶的物業管理費用,這些環境維護的費用就必須由居住在這裡的住戶交。
  路燈電費、滅蚊費用要分攤,但並不是所有在居住在上壩的住戶都需要交。上壩坊一家酒吧的老闆趙小姐就告訴記者,她除了交過店門口廣告燈箱的費用外,並沒有接到這份收費通知。“如果需要我們繳費,村委都會把通知單送到我們店里的”。但對於趙小姐的說法,壩頭社區工作人員卻說不可能,所有居住在上壩的住戶都要交這一費用。據工作人員介紹,不管是房東還是租戶都得交路燈費和滅蚊費,如果有部分租戶沒有交或不用交,那隻有一種可能:就是房東已墊付了這部分費用。
  物價部門
  保留繳費憑證可投訴
  那麼,路燈費和滅蚊費由住戶分攤,這樣的收費是否合理呢?羊城晚報記者6日向東莞物價部門咨詢瞭解,得到的答覆是:並無路燈費和滅蚊費這樣的收費項目,也未作出此類費用的審批。物價局檢查科的工作人員建議住戶可保留好繳費的憑證,然後提交到物價部門進行投訴。
  物價部門工作人員提醒住戶,可先到社區投訴,稱已咨詢過物價部門並知道並無“路燈費”和“滅蚊費”這些收費項目,看看社區是否還敢繼續收費,然後再投訴。
  隨後記者以住戶身份致電壩頭社區投訴,但壩頭社區工作人員在聽到“物價部門說沒有這兩項收費項目”後仍堅稱,環境維護的費用就應由住戶分攤。編輯: 鄔嘉宏  (原標題:村委通知繳納250元路燈費滅蚊費 住戶質疑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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