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7日公開開庭審理原鐵道部政治部副主任、成都鐵路局原局長齊文超受賄案,齊文超被指控涉嫌受賄2603餘萬元。
  在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齊文超於2001年8月至2008年5月擔任成都鐵路局局長,2008年9月擔任原鐵道部政治部副主任。2003年至2008年,齊文超利用擔任成都鐵路局局長職務上的便利,接受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青年報社原記者孫亞明等12家單位或個人的請托,為他人在工程承接、設備採購等方面謀取利益。2003年至2009年,齊文超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所送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603.5903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齊文超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於被告人齊文超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  (原標題:原鐵道部政治部副主任 被控受賄2600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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